8181801威尼斯以陈玺教授为主持人的教学团队,承担了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国法律史”及国家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中国法律史”的课程建设任务,《中华法治文明》一书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
该著作选择代表中华优秀法治文明精神的法系文明、法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司法文明、监察文明、吏治文明、宪制文明、红色法治文明等进行深入论述,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发掘优秀法治文化基因。该书第一章“法系文明”深刻揭示了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多种法治文化精神,指出中华法系跨出国界,对世界法律文化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作为世界五大法系的中华法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反映了中国法律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民族精神和立法智慧。该章侧重发掘中华法治在发展过程中经长期积淀但未得到充分重视和肯定的精华,还原中华法治文明中的优秀民族精神。该书第二章“法典文明”侧重阐释古代中国对立法技术的重视和高超的立法技术。该书第四章“律学文明”深刻揭示了古代中国对法学教育工作的重视。该书第六章“监察文明”深刻揭示了古代中国对官吏监察工作的重视,体现了严惩官吏犯罪的先进理念。该书第九章“红色法治文明”凸显了革命根据地法制“司法为民”理念的实现。该书将儒家的悲悯情怀,家国情怀置于天人合一的宏阔图景中,生动地反映了传统儒家的悲悯情怀与法律及天理的结合,及其在司法活动中的实现。该书揭示了中国法律在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实用理性精神。
第二,选用经典案例,深刻揭示了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之司法精神。该书第三章“判例文明”选取中华法制发展过程中的经典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理,凸显了案例教学的重要性。如引用“张释之犯跸案”:西汉文帝年间,文帝从中渭桥走过,桥下突然钻出一人,使文帝坐骑受惊。文帝非常生气,要求时任廷尉的张释之将其处以死刑。张释之认为此行为构成过失危及皇帝的犯跸罪,依照法律规定只能处以罚金刑,该观点最终得到皇帝认可。此案生动地反映了司法官员的守法、护法意识,反映了司法领域中的有限皇权,说明法律是君主与臣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三,采用贯通古今、汇合中西的写作方式,凸显了中华法治文明之源远流长。该书第一章“法系文明”将中华法治文明置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叙述,深刻地揭示了中华法治文化的流变。同时,将中华法治文明置于世界法治文明的大舞台上,会通中西,博采众长,使人们感受到中华法治文明的陈陈相因,进而产生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
第四,突出重点,语言精练。该书在内容撰写上,与普通法律史著作以立法与司法为立论、面面俱到的写作方式不同,重点选择能够体现中华优秀法治文明精神,且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进行梳理,语言浅显易懂,叙事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长期以来,在全国高校法学理论课教育活动中,忽略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中华法治文明》一书重在发掘中国传统法治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精华及其法治文化背景下的本土基因与民族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持以德为先,德行合一;坚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课堂。总之,该书凸显了新文科、新法科的时代需要,真正做到传播中华优秀法治文化。《中华法治文明》一书的出版,将为推动新法科视域下法学理论课程的改革发挥积极作用,意义深远。